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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院级盲审实施办法

日期:2021年03月29日 17:37    作者:   来源: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随机抽取2018级硕士学位论文进行院级盲审,院级盲审的人数为除校级盲审外,剩余人数的50%。院级盲审要求参照校级盲审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查重:确保研究生课程成绩全部通过,由导师审查同意后将学位论文发送教科办邮箱slxyjkb01@163.com,论文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由教务秘书统一进行论文查重,查重后将结果反馈导师。根据学校时间节点要求并保证给学生留足时间修改论文,第一批学位论文(校级盲审论文)查重截止时间为4月2号,第二批(院级盲审论文)查重截止时间为4月15号。

2、盲审论文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通过后,由导师对硕士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通过导师本人邮箱将硕士生学位论文电子版、《硕士盲审论文数据表》、《学位论文送审导师意见表》(导师签名可采用电子签名,或打印出来签字扫描)打包发送至教科办邮箱slxyjkb01@163.com。导师提交论文第一批(校级盲审论文)截止时间为4月6号,第二批(院级盲审论文)截止时间为4月20号。

3、由导师推荐拟进行评优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评审后统一参加校级盲审,如与院级盲审论文重复,不再参加院级盲审。

4、其他未尽事宜及提交论文所需附件下载资料请参照“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查重、评审及答辩工作安排http://www.gs.tyut.edu.cn/info/1044/2913.htm)。

请各位研究生导师按时按要求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并对论文写作规范性进行审查,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