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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00:00    作者:   来源:

1.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有:电气绝缘良好、保证安全距离、线路与插座容量与设备功率相适宜、不使用三无产品;

2.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3.在实验室同时使用多种电气设备时,其总用电量和分线用电量均应小于设计容量。连接在接线板上的用电总负荷不能超过接线板的最大容量。不使用损坏的电源插座;

4.切勿带电插、拔、接电气线路;

5.电炉、烘箱等用电设备在使用中,使用人员不得离开;

6.实验室的电源总闸要每天离开时都关闭;

7.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时,一律认为有电,不能盲目触及;

8.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潮湿和其他影响操作的物件;

9.为了预防电击(触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须接地;

10.实验室用电的注意事项:

A.实验前先检查用电设备,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后,先关仪器设备,再关闭电源;

B.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或遇突然断电,应关闭电源,尤其要关闭加热电器的电源开关;

C.不得将供电线任意放在通道上,以免因绝缘破损造成短路。

11.实验室、宿舍禁止使用电热水壶、热得快;

12.使用电烙铁应注意:A.不能乱甩焊锡 B.及时放回烙铁架,用完及时切断电源 C.周围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13.预防电气火灾的基本措施:A. 禁止非电工改接电气线路,禁止乱拉临时用电线路; B. 做电气类实验时应该2人及以上在场;C. 从工作现场清除易燃易爆材料。

14.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科研室过夜,确因工作原因需过夜的,需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同意报学院备案。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二○一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