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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3-02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了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要求,将开展新一轮的推优工作。

一、推优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3月26日。

第一阶段(3月1日—11日):团支部确定拟推优名单,公示并上交院团委审核。

第二阶段(3月12日—3月21日):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确定推优名单。

第三阶段(3月22日—26日):团支部提交推优相关表格。

二、推优对象:

1、18-28周岁团员青年(注:党员、群众除外),本人自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

3、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能按期缴纳团费,坚持参加团组织活动,表现优秀。

5、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6、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努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团组织不予进行推荐: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专业(或班级)2/3后者;团员民主评议等级为“不合格”者;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者。

三、推优程序:

1、团支部确定“推优”候选人。团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素质、业务学习、参加社会工作以及平时的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考察,在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带班党员及广泛听取团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推优”候选人;团支部委员会填写《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院团委审查后,确定团支部“推优”候选人。

2、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推优”。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并有本支部2/3以上团员参加方为有效。班级带班党员必须参加“推优”大会。团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主持人简要介绍候选人的考察情况;候选人向大会汇报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的情况;团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超过到会团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

3、院团委审核、上报推荐材料。院团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根据有关推优条件及各支部推优名单经集体研究筛选、确定“推优”对象,公示3天。院团委确定“推优”对象后,由团支部负责填写《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记事卡》,并由学院团委签署意见报校团委审批。校团委审批通过后,院团委及时将推优名单报送学院党委,将《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记事卡》交相应党支部。

四、要求:

1、紧紧围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推优工作。

2、“推优”名额不作要求,优中选优,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请将以下材料上报学院团委:

①“推优”记事卡

②“推优”结果名单、会议记录(注:带班党员、团支书签字)、总结报告。

③推优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16年3月1日

附录一: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 “推优”工作实施细则/slxy/uploadfile/file/20160302/20160302105545674567.doc

附录二:太原理工大学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记事卡/slxy/uploadfile/file/20160302/2016030211000272272.doc

附录三: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slxy/uploadfile/file/20160302/201603021110719271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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