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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院级一般类评审实施办法

日期:2021年04月19日 11:40    作者:   来源:

为保证我校2021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院级一般类评审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1. 未列入校、院两级盲审的2018级硕士研究生,评审由导师负责组织实施,可采用通讯评议方式进行,专家签名可采用电子签名。

     

  2. 学位论文查重:院级一般类评审的论文需在送审前完成查重确保研究生课程成绩全部通过由导师审查同意后将学位论文发送教科办邮箱slxyjkb01@163.com论文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由教务秘书统一进行论文查重,查重后将查重结果简洁版反馈导师。

  3. 根据学校时间节点要求并保证给学生留足时间修改论文,院级一般类评审论文即日起可以进行查重时间截止为5月20日。

  4.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查重、评审及答辩工作安排”(http://www.gs.tyut.edu.cn/info/1044/2913.htm)。

请各位研究生导师按时按要求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并对论文写作规范性进行审查,保证学位论文质量。